關于組織交通領域江西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5-08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贛科發財字〔2024〕23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構建特色鮮明、能力卓越的江西省重點實驗室體系,培育我省戰略科技力量,支撐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江西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方案》(贛科發〔2023〕2號),省科技廳將分批次對江西省重點實驗室開展優化重組。按照工作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本次重組受理的領域為交通以及與其相關的前沿技術領域。
二、申報要求
(一)目標要求
省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要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為導向,加強應用目標導向的應用基礎研究,攻克關鍵共性技術,在研究領域內形成特色鮮明、優勢顯著的研究方向。
(二)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含牽頭和共建單位)須為我省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在該領域科技創新優勢突出、代表性強。申報單位原則上不超過3家單位,且申報單位均要有申報數。
2.牽頭單位須牽頭承擔過國家或省部級科技任務,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產生過獲得應用的創新成果。
(三)人員團隊要求
1.實驗室主任人事關系須在依托單位,全職全時在實驗室工作,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國家級人才或獲得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可到65歲(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科研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強;2019年1月1日以來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作為第一負責人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同行認可度高,學風作風優良。
2.實驗室要有年齡和學歷結構合理、專業布局優化的穩定人才團隊,固定人員不少于30人(人員名單需有依托單位的確認文件)。實驗室固定人員須為依托單位人員,且實驗室人員(含柔性引進人員)不得為省內其他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的固定人員。
(四)基礎條件要求
1.實驗室要具有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獨立集中的科研場地。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并納入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
2.實驗室要有充足的經費保障,依托單位承諾每年對實驗室提供不低于100萬元的專項經費支持。
(五)運行管理要求
1.實驗室應實現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實驗室主任在研究方向、科研組織、資源配置、人員聘用與考核等方面享有自主權,對實驗室建設發展成效負責。
2.實驗室具有科學規范的管理運行制度,在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儀器設備、安全保密、知識產權等方面管理運行規范。在人員激勵、評價體系建設、產學研用融通發展等方面有創新性的機制。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各依托單位和實驗室分析查找自身問題與不足,瞄準需求、找準定位,自行開展優化重組,擇優申報。各依托單位可申報的總數為現有省重點實驗室的數量(新增申報數除外)。鼓勵各省重點實驗室之間整合、依托單位內部整合。允許3家以內單位聯合共建省重點實驗室。申請與其他單位聯合共建省重點實驗室,占用申請單位及推薦(主管)部門的申報數。
重組期內,為部分省直有關部門、省政府直屬科研院所、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管委會和省政府重點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分配1個新增申報數,可擇優推薦。重組期內,各省重點實驗室要在《江西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方案》(贛科發〔2023〕2號)中明確的領域里確定所屬研究領域,且只能參加一次優化重組。未參加優化重組的省重點實驗室視為自動撤銷。
有逾期未驗收的省級科技計劃平臺項目或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平臺項目的省重點實驗室不受理申報。
(二)擇優推薦。申請單位登錄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填寫《江西省重點實驗室組建申報書》,并提交《江西省重點實驗室組建方案》等附件和證明材料,由主管部門擇優推薦。多個單位共建的省重點實驗室,由牽頭單位的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中推薦,共建單位及共建單位推薦(主管)部門需向省科技廳提供加蓋公章的確認推薦意見(詳見組建方案)。
(三)評審考察。省科技廳對符合省重點實驗室申報條件者,組織專家會議評審和現場考察。對共建單位將單獨評審考核,評審未達標者將不做為共建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避免重復建設
各依托單位已建設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的平臺不得重復申報。對已獲批為國家有關部委創新平臺的省重點實驗室,如該部委平臺在后續國家層面平臺清理整合后仍然保留的,則省重點實驗室不再保留,但可納入省重點實驗室體系進行管理。
(二)申報受理方式
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由省重點實驗室主任、依托單位和推薦(主管)單位登錄江西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和推薦,省科技事務中心負責受理。申報全面推行電子印章使用。申報前,依托單位、推薦(主管)單位須按規定辦理電子印章。如未辦理電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務網點辦理;已辦理電子印章的,直接按時間節點登錄系統申報、推薦。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書及組建方案等材料
申報單位登錄江西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ywgl.kjt.jiangxi.gov.cn),進入“基地與人才計劃—省科技創新基地計劃—省重點實驗室”中填寫申報書,并上傳組建方案(已更新,開網后請下載最新版本)、基礎條件及成效表(已更新,開網后請下載最新版本)和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與研究方向高度吻合)。基礎條件及成效表由共建各方分別填寫,分開上傳。組建方案以WORD文件上傳,組建方案內頁中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承諾書、牽頭單位意見、共建單位意見、共建單位推薦(主管)部門意見頁,需要分別簽字蓋章后,掃描為圖片形式插入組建方案的WORD文檔。基礎條件及成效表中所填內容的證明材料以PDF文件上傳。所有提交的相關材料須經脫密處理。
未參加驗收的省重點實驗室需編寫實驗室批建時所獲省科技廳平臺經費支持的財務報告(詳見申報附件模版),并蓋章上傳。
2.PPT視頻匯報材料
(1)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省重點實驗室,須提交PPT匯報視頻材料及PPT文件,用于專家評審的答辯環節,所提交的相關材料須經脫密處理。
(2)PPT匯報視頻須由省重點實驗室主任親自錄制。
(3)PPT匯報視頻總時長10分鐘,主要圍繞實驗室的建設意義和實驗室定位、建設基礎、發展目標與重點任務、運行管理、人員隊伍、條件保障等進行匯報。
(4)PPT匯報視頻及PPT文件均以“領域+實驗室名稱+實驗室主任姓名”命名。PPT匯報視頻的畫面和聲音應清晰,大小不超過1G,文件格式為mp4。PPT文件比例為16:9,格式為ppt或pptx。
(5)PPT視頻匯報材料及PPT文件2024年6月7日前通過電子郵箱報送。
(四)申報推薦時間
自2024年5月8日14時起,可登錄系統進行網上申報。請各依托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在截止時間前完成相關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受理。
1.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網上申報、依托單位網上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5月31日17時;
2.推薦(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2024年6月5日17時。
五、相關聯系方式
(一)受理咨詢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三路2號,原工商局大樓9樓。
聯系人:豐濤、謝一虹
電 ?話:0791-8817554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業務咨詢
條件財務處 ?林園園 ?王琳
電話:0791-86265235 ?0791-8625387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PPT視頻匯報材料及PPT文件報送郵箱)
(三)系統技術支持咨詢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電話:0791-86226025
(四)電子印章事項咨詢
行政事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群號:172195919
企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群號:855271960
附件:
交通領域江西省重點實驗室申報指南(另發)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