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朝陽區第三批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6-14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為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緊緊圍繞首都“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和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的整體規劃部署,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培育建設朝陽區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引導文化產業園區提質升級,豐富文化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依據《朝陽區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現面向全區開展朝陽區第三批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認定工作。現將本次認定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6月14日—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根據《朝陽區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參評園區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園區有較完整的建設和發展規劃,符合中央、北京市和朝陽區相關規定及規劃要求;具有符合文化產業集聚發展的物理空間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小于2萬平方米,且截至上一年底,園區入駐率達70%及以上;
(二)園區建設運營管理機構應是在朝陽區范圍內注冊的法人單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運營機制和公共服務支撐體系,配備專業的管理團隊,能夠有效組織開展園區建設、管理、運營和服務工作,且規范運營一年以上,無違法違規記錄;由屬地政府或派出機構行使園區管理職責的參照執行;
(三)園區具有鮮明的文化產業特色,以文化產業為主導產業門類,積極培育融合共生文化生態,園區產值、稅收等經濟效益指標居于全區領先地位,且截至上一年底,園區集聚的文化企業數占全部入駐企業總數的70%以上;
(四)園區文化事業產業融合貫通發展,緊扣“五有一特”(有規劃、有空間、有隊伍、有內容、有產品,特色品牌鮮明)發展思路,不斷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體系,已產生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五)園區具有一定的黨建工作基礎,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主動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積極落實國家、市、區重大戰略部署,引導園區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促進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相統一。
三、提交材料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園區由各園區建設運營管理機構填寫《朝陽區第三批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申報書》(見附件),并裝訂成冊,一式2份,須在指定位置簽字并加蓋公章。紙質版申報材料請于2024年6月24日17:00前送至指定地址,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李紅 010—85934123,郭佳雯 010—85934142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北街36號307室
附件下載:朝陽區第三批文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申報書
?????????????????????????????????????????????????????????????????????????????????????????????????????????????
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朝陽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管理委員會
????????????????????????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