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8-12 來源: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贛江新區經發局,省直有關單位辦公室:
為進一步加強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提升全省自主創新能力與水平,根據《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我們現開展2024年度省級工程研究中心認定工作,請你們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工程研究中心申報。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產業領域應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所明確的范圍;中心專職研發人員總數不少于20人,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1項(或軟件著作權不少于5項),在本行業具有較強的影響力,能為解決產業發展瓶頸問題提供關鍵共性技術支撐,并具有較好的輻射、帶動作用。依托的建設單位成立時間滿2年,具有省內獨立法人資格,有穩定的研發經費投入保障,無失信記錄。
二、申報數量
南昌市和屬地有直管縣(市、區)的設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4家,其它設區市和贛江新區不超過3家,省教育廳推薦數量不超過5家,其他省直單位按照隸屬關系推薦數量不超過1家。無隸屬關系推薦和超數量推薦的,概不受理。
三、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向所在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贛江新區經發局)或省直相關單位提交“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填報表、2024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表”(詳見附件)。各設區市發改委(贛江新區經發局)和省直相關單位進行材料初審,提出書面推薦意見,于8月30日前,將推薦意見和申報單位“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填報表、2024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表”紙質件1份、WORD電子版報送我委。
四、相關要求
(一)請申報單位對照《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編制提綱》編制申請報告,提供佐證材料。關鍵信息填報不全或未提供佐證材料的,評審時對應指標評分為零分。
(二)請你們強化審核與管理責任,指導申報單位編制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把關。對因把關不嚴,推薦的中心存在明顯缺陷、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我們將對該單位下一年度中心申報數量進行核減。
聯系人:占媛、唐衛華,0791-88915131/2
郵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編制提綱
? ? ? ? ? ?2.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填報表
? ? ? ? ? ?3.2024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表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