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廣西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暫行)》的通知(桂科發〔2025〕33號)
發布時間:2025-02-08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部署要求,現將《廣西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暫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暫行)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工作部署,厚植創新活力特色優勢,建立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和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長效機制,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廣西工作論述的重要要求,探索建立政府引導下的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高校院所為依托的企業科技特派員(以下簡稱科技特派員)選派機制,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成果轉化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為我區高質量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到2027年底,科技特派員累計服務企業1000家以上,參與企業科技攻關項目500項以上,推動企業轉化應用科技成果300項以上,實現派駐企業100%建立研發投入核算制度,研發活動覆蓋率達到100%。
二、工作任務
科技特派員是從區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選拔,派駐到企業開展相關科技創新服務的科技人員,是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協同創新的重要橋梁。主要為派駐企業提供以下服務:
(一)開展科技創新政策宣傳,暢通政企溝通反饋渠道
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于科技創新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改革舉措和最新政策文件。針對不同企業的特點和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幫助企業理解政策內容和充分利用政策資源。建立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政策實施反饋渠道,企業可通過科技特派員及時反饋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反饋意見及時研究處理,并適時調整和優化政策措施。
(二)凝練科技創新技術需求,協助制定企業創新戰略規劃
在充分摸清企業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工藝優化等需求基礎上,掌握相關技術領域的發展態勢和資源布局,分析、研究需要攻克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問題,凝練提出技術發展需求。協助企業制定科技創新戰略規劃,明確企業的創新目標、重點領域和實施路徑,定期評估企業創新戰略的實施效果,根據市場變化和技術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創新戰略。
(三)參與科技創新技術攻關,提升企業技術研發水平
深入了解企業在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技術難點、創新點和市場開拓方向等具體需求,收集新技術、新產品信息以及國內外市場動態信息。充分利用派出單位的科技、教育、人才等優勢條件,積極參與企業的技術研發工作,申報各級科技計劃項目,開展產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前瞻性技術攻關,提供理論支持和實驗驗證,加速技術突破。加強對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的指導,幫助企業建立組織架構合理、研究目標明確、研發計劃可行的研發機構,不斷提升企業的技術研發水平。
(四)對接引進科技創新資源,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的橋梁紐帶作用,根據企業技術需求和技術發展戰略,面向區內外科技創新高地尋找優勢科技資源,促成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有效對接,力爭形成相互支撐協作、資源共享、協同攻關的長效合作機制。為企業引入最新科技成果,服務企業技術創新與新產品開發,實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要素向企業轉移、科技成果向企業轉化的快速轉變,促進技術到產能、成果到產品、理論到現實的轉化。
(五)完善企業創新管理體系,發揮典型示范帶動效應
推動企業完善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知識、技術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科研獎勵制度、研發投入核算制度、科研監督誠信制度等,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發揮科技特派員所駐企業的典型示范效應,帶動一大批中小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產品競爭力,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三、組織架構
自治區成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工作專班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相關部門組成,工作專班主任由自治區科技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有關單位各一名負責同志擔任,工作專班辦公室(以下簡稱工作辦)設在自治區科技廳。各設區市相應成立市級企業科技特派員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加強組織保障。
四、派駐條件
(一)科技特派員選派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德才兼備,遵守科研誠信有關要求,不存在違法違紀違規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
2. 區內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在職科技人員。
3. 具有扎實的相關產業領域專業知識,較強的研發能力和技術特長,熟悉相關產業國內外技術發展的基本情況,了解我區科技型企業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擁有相應領域的知識產權證書或成果,能協助企業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及應用。
4. 具備組織協調能力和工作責任心,保證有足夠時間履行科技特派員職責。對服務企業技術創新有濃厚興趣,熟悉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攻關情況。
5. 優先選派自治區重大人才項目入選者或符合相關認定條件的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工作熱情高、創新意識強、創新資源豐富、了解行業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的青年科技人員。
6. 申報科技特派團的,應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組織領域相近、知識結構互補的3至5名科技人員組成,并圍繞某一特色產業集群開展精準服務。
(二)派駐企業資格條件
1. 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規上工業企業。
2. 自主創新意識強,無科技活動違法違規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全區科技特派員工作,組織開展科技特派員選派、培訓、管理、考核、表彰、資金發放和保障激勵等工作。
1. 對簽署合作協議書的科技特派員,從自治區本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資金中,按照每年每人1萬元標準給予補助(科技特派團按照每年每團3萬元標準),補助經費實行總額預算、包干制的原則,主要用于科技服務產生的差旅、交通和住宿等相關費用。
2. 在廣西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中設立“科技特派員產業服務”方向,支持由科技特派員與派駐企業開展的技術創新項目。符合相關條件的,報自治區科技廳備案后視同廣西科技計劃自籌項目。
3. 鼓勵、支持由科技特派員擔任項目負責人、派出單位和派駐企業聯合承擔的科技項目。鼓勵、推薦科技特派員領銜申報的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二)各設區市服務站在工作專班的指導下,負責組織提出企業的科技需求,配合做好科技特派員選派、管理、考核、保障和激勵等工作。
(三)科技特派員每年到派駐企業不少于5次,開展政策宣講、戰略規劃、技術攻關、資源對接、典型示范等現場服務,累計服務天數30天以上。
(四)派出單位負責本單位科技特派員擇優推薦、經費管理、宣傳報道等工作,配合開展科技特派員選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保障科技特派員在本單位的各項福利待遇。
(五)派駐企業承擔聘任科技特派員的主體責任,負責為科技特派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安全保障,負責如實對科技特派員工作情況作出評價。
六、派駐程序
科技特派員選派堅持“自主申請、雙向選擇、擇優選派”的原則,一家企業派駐一位科技特派員或一個科技特派團,每兩年選派一次、服務周期為兩年,到期后根據企業實際需求繼續選派。
(一)意向征集。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要求報送需求情況,由各設區市服務站審核、匯總后報工作辦。
(二)雙向選擇。工作辦發布組織選派通知和需求清單,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雙方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后,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工作辦。
(三)核查確認。工作辦將擬派科技人員情況反饋各設區市服務站,由各設區市服務站進行核查確認后,提出本地科技特派員初步建議名單。
(四)公示認定。工作辦匯總科技特派員選派或特派團名單,經工作專班審定后確定年度科技特派員選派或特派團計劃,公示無異議后組織簽訂合作協議書。
(五)補錄征集。工作辦對未匹配上的企業、科技特派員或特派團進行補充征集、匹配,確保應配盡配。
(六)培訓派出。科技特派員派出前,工作辦組織開展自治區產業導向與科技政策的專項強化培訓。
(七)管理考核。工作專班牽頭制定管理辦法,強化跟蹤問效。各設區市服務站負責商派駐企業對科技特派員的服務任務完成和履職盡職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送工作辦。
(八)統籌納入。對已開展產學研合作且成效突出的科技人員、合作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直接納入派駐對象管理。各設區市已自行開展實施市級科技特派員行動的,經工作辦審核后,可一并納入自治區級科技特派員體系。
七、保障措施
各地各相關部門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強化統籌協調,按照本方案有關要求做好工作經費、工作條件、工作對接等保障,高效推進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工作專班要加強對科技特派員或特派團、派駐企業和派出單位的督導,強化措施落實跟蹤,對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的,及時約談提醒。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緊密協作,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員為企業發聲、解決困難問題,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員協同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技術攻關,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展示科技特派員工作進展和成效,在全社會形成科技特派員扎根企業一線、精準服務企業、助力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