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區醫療保險繳納醫療保險費催告書
稽核催字〔2025〕1號
國昌巨達(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10日向你單位送達了《北京市延慶區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險費責令限期補繳通知書》(京延醫保責字〔2024〕9號)。你單位未按時為孫瑞民繳納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醫療保險費本金7036.29元(大寫:人民幣柒仟零叁拾陸元貳角玖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依法向你單位進行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到北京市延慶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繳納所欠醫療保險費本金7036.29元(大寫:人民幣柒仟零叁拾陸元貳角玖分)。實際金額以實際繳費日期社保窗口計算的數據為準。如你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所欠醫療保險費及滯納金,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加收滯納金的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你單位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請你單位自收到催告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前來我局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和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屆滿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視為送達。
聯系電話:69141341 ?????????????稽核人員:白耀武、吳小亮
聯系地址:北京市延慶區新城街2號一樓1007
北京市延慶區醫療保障局 ?????
2025年3月1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