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關于征集2025年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3-19 來源:天津市科學技術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全域科普的決策部署,按照《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和《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新時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市科技局將于近期啟動2025年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
本年度科學技術普及項目分為科技資源科普化、重大科普賽事、青少年科學教育、科普效能提升、科普宣傳活動5個類別,共19個專題。詳見下表:
項目類別 |
專題名稱 |
科技資源科普化 |
天開創新成果科普展示行動 |
天津市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示范項目 | |
重大創新平臺特色科普活動 | |
重大科普賽事 |
天津市科普講解大賽 |
天津市科普微視頻大賽 | |
天津市科學實驗展演匯演活動 | |
天津市優秀科普圖書評選展示活動 | |
青少年科學教育 |
天津市青少年科普講解大賽 |
“科學大咖 科普筑夢”行動 | |
青少年科普產品開發及推廣 | |
中小學校園科普活動 | |
科普效能提升 |
天津市科普管理效能提升專項 |
天津市“十五五”時期科學技術普及規劃研究 | |
科普基地服務能力建設 | |
科普人才培養計劃 | |
新時代科普理論研究 | |
科普宣傳活動 |
京津冀科普活動 |
外國專家科普活動 | |
專題科普宣傳活動 |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及申報人
1.第一申報單位須為天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同時須符合項目申報指南中要求的承擔單位性質。填寫申報書時,高等院校填寫到學院或部室(申報及立項過程中要求單位蓋章的,必須使用學校公章)。每個單位申報項目數量總計不得超過3項。每個天津市科普基地可額外申報1項,不受本單位申報總量限制。近三年來,在全國科普講解大賽、全國科學實驗展演匯演活動中獲得全國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獲獎者,在全國科普微視頻大賽中獲評“全國優秀科普微視頻作品”的第一作者,在全國優秀科普圖書評選中獲評“全國優秀科普圖書”的第一作者、主編,在天津市科普講解大賽、天津市科學實驗展演匯演活動、天津市科普微視頻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獲獎者,在天津市優秀科普圖書評選活動中獲評“天津市優秀科普圖書”的第一作者、主編,作為項目負責人可額外申報1項,不受本單位申報總量限制。
2.項目申報人必須是項目申報單位的正式職工,為保證項目順利完成,項目申報人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截至本通知發布之日)。
(二)項目起止時間
項目起止時間統一填寫為2025年4月—2027年3月。
(三)項目資助資金
項目資助資金按指南明確的資助額度分檔執行,最低3萬元,最高20萬元。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申請財政資金額不超過項目總資金的50%,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對科普工作的投入。
項目申報的財政資金不能全部補助時,不足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對申請財政資金額與市科技局實際提供的補助金額差別較大,預計申報單位增加自籌有較大的困難,或者實施中有可能出現資金短缺問題的項目,將暫緩或不予立項。
2025年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項目財政資金以“前補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聯文下達,并辦理撥付手續。經費使用按照《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津財教〔2022〕57號)有關規定執行(不允許列支間接費用)。
(四)項目申報
項目申報實行“無紙化”,項目申報書請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在線填寫。
(五)限項查重要求
為加強天津市財政科普專項資金配置的合理性,確保科普項目的執行效率和實際效益。
1.項目負責人限項查重。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5年4月21日),承擔有未結題的科普項目的負責人,不再予以支持;已承擔有2項及以上未結題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再予以支持。
2.項目參與人員(非項目負責人查重)。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5年4月21日),項目參與人員參與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在研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
(六)不予受理的項目
1.不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
2.作為項目負責人,同時申請2項及以上2025年科學技術普及項目;承擔有超過項目執行期6個月且無正當理由未完成驗收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3.承擔國家或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經審計,在財政資金使用上有違規行為的負責人或單位申請的項目;
4.根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及我市科研誠信相關規定,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員或單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第一承擔單位申請的項目。
(七)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項目
1.近三年來,在全國科普講解大賽、全國科學實驗展演匯演活動中獲得全國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獲獎者,在全國科普微視頻大賽中獲評“全國優秀科普微視頻作品”的第一作者,在全國優秀科普圖書評選中獲評“全國優秀科普圖書”的第一作者、主編,在天津市科普講解大賽、天津市科學實驗展演匯演活動、天津市科普微視頻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獲獎者,在天津市優秀科普圖書評選活動中獲評“天津市優秀科普圖書”的第一作者、主編,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項目;
2.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在天津市科普基地評估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科普基地;
3.項目承擔單位積極自籌社會資金支持項目開展。
(八)其他要求及提示
1.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須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項目一經立項,成果、技術、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2.項目申報單位、項目組全體成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我市科研誠信建設有關要求,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相關模板可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
3.項目申報單位如果為兩家及以上的,合作單位間必須事先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協議,明確任務分工及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等要素,并將協議原件通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傳。
4.項目第一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供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作為項目申報書的一部分。
5.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請,不得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材料。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有關程序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如發現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立即向我局舉報。
三、申報流程
(一)單位注冊
在天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需通過市科技局網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 (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說明進行單位注冊,并上傳相關材料。通過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局級主管單位”)審核后,單位職工即可作為申報人進行注冊并申報項目。如已成功申報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
(二)申報人注冊
申報人可通過市科技局網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說明進行注冊,并在系統中選擇所屬單位選項;申報人注冊成功后可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填寫申報書(已經注冊的申報人無需再次注冊)。如果在系統中沒有找到所屬單位,則說明單位尚未注冊或尚未通過審核,申報人可聯系所屬單位盡快進行注冊。
(三)在線申報
申報人登錄系統創建項目申報書后,在計劃類別欄中選擇“科學技術普及項目”,在項目類別中選擇“科技資源科普化”“重大科普賽事”“青少年科學教育”“科普效能提升”或“科普宣傳活動”,然后在線填寫申報書,上傳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至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需要使用單位賬號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局級主管單位;局級主管單位需使用部門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時間安排
1.項目申報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5年3月20日9:00至2025年4月21日17:00,此時間內,需完成“申報書提交”和“單位審查通過”。
2.局級主管單位審查
4月25日17:00前完成局級主管部門審查。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局級主管單位審查通過”。建議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及時與局級主管單位做好溝通。
3.市科技局審查
5月9日17:00前完成。在此時間內,如果項目被審查駁回,修改后需再次經申報單位和局級主管單位兩級審核。如果項目通過市科技局審查,項目狀態欄應顯示為“市科技局審查通過”。該階段,每個申報項目僅有1次修改機會,且應在駁回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進行審查。如逾期或超過修改次數,則不再審查受理。對于審查認定不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市科技局將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許修改。
(五)評審及立項
對于通過審查的申報項目,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待完成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和公示等立項程序后,市科技局將通知立項項目第一承擔單位簽訂《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并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存檔。
四、聯系方式
自指南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17:00前(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開通申報咨詢電話,詳見下表。
申報咨詢聯系方式
序號 |
咨詢內容 |
接受咨詢部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 |
申報指南及項目審查 |
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處 |
劉瑞明 |
022-58183617 |
2 |
項目資金預算 |
天津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 |
張 ?兵 |
022-23519145-722 |
3 |
申報系統技術 支持 |
王欣宇 |
022-23106167 | |
4 |
科研誠信咨詢 |
天津市科學技術戰略研究院 |
楊金莉 |
022-24436741 |
附件:2025年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項目申報指南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