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術經紀人: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人才引領支撐長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培育壯大我市技術轉移體系,充分發揮技術經紀人作用,激勵更多科技人才在長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擬組織開展長春市技術經紀人后補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1)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目的,經過省級以上(含省級)培訓并獲得技術經紀人資格證書,針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以個人名義為促成技術交易而從事居間、經紀或者代理活動,簽訂正式協議(協議簽訂日期須在技術合同簽訂日期之前),取得合理傭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技術合同在長春市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且促成項目的付款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申報日之前,技術經紀人促成科技成果在長春市轉化(技術許可、技術轉讓和技術入股三類);(3)同一技術合同只能享受一次市級財政后補助資金支持,不得重復申報。
二、補助標準
鼓勵技術經紀人加入吉林省技術經紀人協會,參加技術經紀人大賽。對申報補助的技術經紀人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為優秀、良好的技術經紀人,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后補助。
三、所需材料
(1)《長春市技術經紀人后補助申報表》;(2)技術經紀人身份證和資格證書復印件、工作身份證明;(3)與被服務方簽訂的委托服務協議,以及服務收入證明(服務發票及轉賬憑證復印件);(4)技術許可、技術轉讓和技術入股服務需提供加蓋吉林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交易合同復印件和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以及技術交易證明(技術許可、技術轉讓需提供技術成果交易發票及轉賬憑證復印件,技術入股需提供①技術入股相關證明材料;②備案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或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的證明材料或通過協議定價并公示的證明材料);(5)技術成果在長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6)不存在關聯交易承諾書。(附件材料需編制目錄,在右上角標注頁碼,并將每一份技術合同、登記證明、銀行進帳單、傭金證明、轉化證明等對應裝訂)
四、相關要求
1.已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的個人不得申報或參與申報;
2.技術經紀人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3.同一技術合同只能補助一人。
五、申報時間
具體申報時間于年內另行通知。
六、咨詢及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業務咨詢電話:0431-88777263
吉林省技術經紀人協會聯系電話:聶麟健 0431-81165167
2025年3月18日
本條信息發布初審:李禹昕,復審:張國忠,終審:孫海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