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開征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線索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5-04-25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食品安全問題,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現向全省公開征集農村地區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違規線索。
一、違法線索類型
(一)無證生產與經營
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備案憑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生產經營環境惡劣,擅自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超范圍生產經營食品:超出許可范圍生產或銷售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食品質量與安全問題
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的食品:使用劣質原料、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質或超范圍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
“三無”食品:生產經營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標識的食品。
過期食品: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或更改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
以次充好食品:用來歷不明、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或低質量、劣質原料生產食品,或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標簽標識不規范:銷售的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未對線上銷售行為進行有效監管,未及時處置不合格銷售行為。
(三)仿冒與虛假宣傳
冒名生產:銷售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商標、標識、生產許可(登記)證號等生產的食品。
“山寨”食品:銷售仿冒知名品牌的名稱、包裝、裝潢,誤導消費者購買的食品。
虛假宣傳食品:對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進行虛假或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
(四)線上銷售違法行為
無證經營: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即線上銷售食品(含預包裝、散裝、特殊食品等),未在平臺頁面顯著公示各種證照信息等。
銷售不合格食品:銷售過期、變質、摻假摻雜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未對線上銷售行為進行有效監管,未及時處置不合格銷售行為。
二、投訴舉報方式
電話舉報: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受理、依法處置。
三、注意事項
舉報要求:需提供被舉報人基本信息、涉嫌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及證據。
真實性責任:舉報內容應真實客觀,不得虛構、夸大事實或誣陷他人,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提供線索者,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保密個人信息,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食品安全監督,踴躍舉報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線索,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農村食品消費環境。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