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降低胺液損耗和緩解胺液發泡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第一分
液罐(1)、脫硫塔(2)、第二分液罐(3)、第一水冷器(4)、第一分離器(5)、第二水冷器(6)、第
二分離器(7)和過濾器(8);其中,脫硫前工藝介質經第一水冷器(4)與第一分液罐(1)的進
料口相連,第一分液罐(1)的罐頂物料出口與脫硫塔(2)的底部進料口相連,貧胺液經第二
水冷器(6)與脫硫塔(2)的頂部進料口相連,脫硫塔(2)的塔頂出料口依次與第一分離器(5)
和第二分液罐(3)相連,脫硫塔(2)底部的輕烴組分出料口與第二分離器(7)相連,脫硫塔
(2)底部的富胺液出料口與過濾器(8)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水冷器(6)上設置溫差調節
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閥設置在第二水冷器(6)的
貧胺液管道上或設置在第二水冷器(6)的循環水管道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離器(7)的液相出口和過
濾器(8)的出料口均與富胺液管道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第一分離器(5)的液相出口和第二分
液罐(3)的底部出料口均與富胺液管道相連。
6.一種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脫硫系統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為:
脫硫前的工藝介質經冷卻和分液后進入脫硫塔(2),貧胺液經過冷卻后進入脫硫塔(2)進行
脫硫處理,脫硫處理得到的塔頂出料依次經分離和分液處理得到脫硫后的工藝介質和富胺
液,脫硫塔(2)塔底甩出的輕烴組分經分離處理后得到輕烴和富胺液,脫硫處理得到的富胺
液進行過濾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貧胺液經冷卻處理后的溫度為30
~60℃。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前的工藝介質依次經第一水
冷器(4)冷卻和第一分液罐(1)分液后進入脫硫塔(2),所述貧胺液經過第二水冷器(6)冷卻
后進入脫硫塔(2)。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經過冷卻的貧胺液和經過冷卻的
脫硫前的工藝介質之間的溫度差為3~10℃。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得到的塔頂出料依次
經第一分離器(5)分離處理和第二分液罐(3)分液處理后得到脫硫后的工藝介質和富胺液。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得到的塔頂出料經第
一分離器(5)處理后,其中攜帶的胺液濃度為0~10ppm。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得到的塔底輕烴組分
經第二分離器(7)分離后得到輕烴,所述脫硫處理得到的富胺液經過濾器(8)進行過濾處
理。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得到的塔底輕烴組分
經分離器后得到的輕烴中攜帶的胺液濃度為0~10ppm。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得到的富胺液進行過
濾處理后,其攜帶的雜質粒徑為1~5目。
15.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方法為:
脫硫前的工藝介質依次經第一水冷器(4)冷卻和第一分液罐(1)分液后進入脫硫塔
(2),貧胺液經過第二水冷器(6)冷卻至30~60℃后進入脫硫塔(2)進行脫硫處理,經過冷卻
的貧胺液和經過冷卻的脫硫前的工藝介質之間的溫度差為3~10℃;
脫硫處理得到的塔頂出料依次經第一分離器(5)分離處理和第二分液罐(3)分液處理
得到攜帶胺液濃度為0~10ppm的脫硫后的工藝介質和富胺液,脫硫處理得到的塔底輕烴組
分經第二分離器(7)分離處理后得到攜帶胺液濃度為0~10ppm的輕烴和富胺液,脫硫處理得
到的富胺液經過濾器(8)進行過濾處理至攜帶的雜質粒徑為1~5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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