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按摩器,其具有:基端各具有施療子的一對臂;可動地支承上述一對臂的施療機構;內部可動地支承上述施療機構的靠背,該按摩器使上述施療子突出而提供按摩動作,其特征在于,具有:在上述靠背的上下方向上使上述施療機構移動的第一驅動部;使上述施療子的突出量變化的第二驅動部;在上述靠背的左右方向上使上述施療子的位置變化的第三驅動部;使上述一對臂的至少一個轉動而使上下方向上的施療子間隔變化的第四驅動部;對上述施療子的至少一個在其突出方向上提供施加力的施力機構;控制第一驅動部、第二驅動部、第三驅動部、第四驅動部和施力機構的至少兩個,提供施療子的按摩動作的控制部,所述一對臂由第一臂和第二臂構成,所述第一臂自由轉動地保持于第一軸,所述第二臂自由轉動地保持于第二軸,且相對于所述第一臂由連動連結件結合,所述第四驅動部使所述第二臂以所述第二軸為中心旋轉,通過旋轉所述第二臂,由所述連動連結件使所述第一臂轉動,由此,使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雙方向相反方向轉動,從而使上下方向的施療子間隔變化。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控制第四驅動部以及施力機構的至少一個的動作和第一驅動部、第二驅動部和第三驅動部的至少一個的動作。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控制第四驅動部以及施力機構的動作。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在控制第四驅動部的動作時,控制第一驅動部、第二驅動部和第三驅動部的至少一個的動作。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在控制第四驅動部的動作時,控制第一驅動部的動作。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在從施力機構開始對施療子施力的時刻經過一定時間后的時刻使第四驅動部動作。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具有檢測上述施力機構的施加力的檢測機構,上述控制部在由上述檢測機構檢測的施加力達到規定值的時刻使第四驅動部動作。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具有作為上述施力機構的致動器和檢測該致動器內的空氣壓的壓力傳感器,上述控制部在上述致動器的初期壓力和由上述壓力傳感器測定的測定壓力之差達到規定值的時刻使第四驅動部動作。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與施力機構開始施力同時,使第一驅動部、第二驅動部和第三驅動部的至少一個動作,在施療子達到規定位置的時刻使第四驅動部動作。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施力機構對位于上方側的施療子給予施加力。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具有檢測靠背上的使用者的肩部位置的肩部位置檢測機構和檢測施療子的位置的施療子位置檢測機構,上述控制部在使第一驅動部動作而使施療機構向上方移動的情況下,在由上述施療子位置檢測機構檢測的上方側的施療子的位置達到比由上述肩部位置檢測機構檢測的肩部位置高的位置時,使位于上方側的施療子突出,同時控制施力機構和第二驅動部的至少一個的動作使位于下方側的施療子后退。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具有檢測靠背上的使用者的肩部位置的肩部位置檢測機構和檢測施療子的位置的施療子位置檢測機構,上述控制部在由上述施療子位置檢測機構檢測的上方側的施療子的位置比由上述肩部位置檢測機構檢測的肩部位置高的狀態下使第一驅動部動作而使施療機構向下方移動時,使位于上方側的施療子突出,同時控制施力機構和第二驅動部的至少一個的動作使位于下方側的施療子后退。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在控制第四驅動部使施療子間隔變寬時,在對將一側的施療子的中心和支承其的臂的轉動中心連結的直線與靠背的表面形成的角度和將另一側的施療子的中心和支承其的臂的轉動中心連結的直線與靠背的表面形成的角度進行的比較中,控制第一驅動部使施療機構向形成較小的角度的施療子的一側移動。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施療機構包括具有搖動軸的基架和可繞上述搖動軸轉動的可動塊,上述可動塊搭載上述一對臂、作為第四驅動部的第一致動器和作為施力機構的第二致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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