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坐具制品的支撐部件(1),所述坐具制品包括具有一接合
部件(3)的一座位部分和一基座,其中,借助于一凸緣形彈性復位部件(19,
19’,24)所述基座可自由傾斜和復原地被支撐在所述接合部件(3)上,
其中,所述基座具有至少部分地由所述凸緣形彈性復位部件(19,19’,
24)夾住的一結合部分(2),以將所述基座支撐在所述接合部件(3)上,
以及
其中,所述凸緣形彈性復位部件(19,19’,24)被設置在一上部制動
件(11)和所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分(2)之間及一下部制動件(17)和所
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分(2)之間,
所述凸緣形彈性復位部件(19,19’,24)具有在頂端的呈圓錐形的逐
漸變細的環形凹槽,該環形凹槽處于與相鄰組件接觸的接觸表面上,以實現
所述凸緣形彈性復位部件(19,19’,24)的形狀改變,且其中被設置在一
下部制動件(17)和所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分(2)之間的彈性復位部件被
夾在下制動件(17)分別與管狀件(8)和結合部分(2)的下部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部
件(19,19’,24)構成為使所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分(2)被所述彈性復位
部件(19,19’,24)夾在適當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件(11,
17)被固定到所述座位部分的所述接合部件(3)上。
4.如上面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座
位部分的所述接合部件(3)被構成為向下延伸的豎管。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所述
結合部分(2)與所述彈性復位部件(19,19’,24)的外側表面接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部
件(19,19’,24)包括至少兩個向外延伸的凸緣,所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
分(2)處于這些凸緣之間。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部
件(19,19’,24)由至少兩個獨立的部分組成,每個部分被構成為角形件,
所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分(2)處于該角形件的轉角凹陷部分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部
件(19,19’,24)具有至少一個橡膠緩沖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部
件(19,19’,24)由至少一種彈性體構成。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1)
包括用于調節和改變所述彈性復位部件(19,19’,24)的復位力的器件。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
(1)包括用于調節和改變所述彈性復位部件(19,19’,24)的復位力的操
作器。
12.如權利要求10或11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
所述器件被設計成用于改變一上部制動件(11)和一下部制動件(17)之間
的間距。
13.如權利要求10或11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
所述器件被設計成用于改變器件在所述基座的所述結合部分(2)和所述座
位部分的所述接合部件(3,33)之間的間距。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器件被設
計成從外部壓縮所述彈性復位部件(19,19’,24)。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部
件(19’)被一體化地構成為在兩端具有支撐肩部的套管,所述基座的結合
部分(2)位于所述支撐肩部之間的凹陷部分中。
16.一種坐具制品,具有一座位部分和一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位
部分包括上面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支撐部件(1)。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坐具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具制品包括
一連接所述座位部分的高度可調的氣體彈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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