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方瑞格列奈-鹽酸二甲雙胍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瑞格列奈∶親水凝膠骨架材料、蠟
脂類骨架材料、不溶性骨架材料或其中任意的組合的比例為0.1∶1-30;鹽酸二甲雙胍∶親水
凝膠骨架材料、蠟脂類骨架材料、不溶性骨架材料或其中任意的組合的比例為1∶0.5-3,所
述親水凝膠骨架材料為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卡波浦、羧甲基纖維素鈉、海藻酸鈉、Polyox或
其中任意的組合;蠟脂類骨架材料為十八醇、十六醇、山榆酸甘油酯、硬脂酸或其中任意的
組合;不溶性骨架材料為乙基纖維素、丙烯酸樹脂或其中任意的組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瑞格列奈∶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乙基纖維
素、山榆酸甘油酯、卡波浦、海藻酸鈉、十八醇、十六醇、羧甲基纖維素鈉、硬脂酸、Polyox、
丙烯酸樹脂或其中任意的組合的比例為0.1∶1~30;鹽酸二甲雙胍∶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乙
基纖維素、山榆酸甘油酯、卡波浦、海藻酸鈉、十八醇、十六醇、羧甲基纖維素鈉、硬脂酸、
Polyox、丙烯酸樹脂或其中任意的組合的比例為1∶0.5-3。
3.根據權利要求1-2任意一項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瑞格列奈∶羥丙基甲基纖維素、
乙基纖維素、山榆酸甘油酯、十八醇、Polyox、丙烯酸樹脂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比例為0.1∶
2~25;鹽酸二甲雙胍∶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山榆酸甘油酯、十八醇、Polyox、
丙烯酸樹脂、羧甲基纖維素鈉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比例為1∶0.7-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加入甲基纖維素、乳糖、微晶纖維
素、淀粉、糖粉、聚乙烯吡咯烷酮、十二烷基硫酸鈉、吐溫、司盤、卵磷脂、蔗糖酯、聚氧
乙烯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脂肪醇醚、泊洛沙姆、碳酸氫鈉、碳酸鈉、堿式碳酸鎂或其中任意
的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瑞格列奈聯合采用PEG、PVP、HPMC、
乳糖、甘露醇為載體制備瑞格列奈固體分散體,或者采用β-CD或HP-β-CD為載體制備瑞
格列奈包合物,其中瑞格列奈和載體的比例為1∶1~2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瑞格列奈固體分散體的載體為PVP,瑞格
列奈∶PVP的比例為1∶3~1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該制劑是口服緩釋、控釋片劑或者口服緩
釋、控釋膠囊,其中填充物是瑞格列奈和鹽酸二甲雙胍的骨架型小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緩釋制劑,其特征在于口服緩釋、控釋片劑是雙層骨架片或胃內滯
留片。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緩釋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將鹽酸二甲雙
胍∶親水凝膠骨架材料、蠟脂類骨架材料、不溶性骨架材料或其中任意的組合以1∶0.5-3混
合后,直接壓片、或者采用干法制粒壓片、或者采用濕法制粒壓片、或者采用固體分散法制
粒壓片制得鹽酸二甲雙胍緩釋層,再將瑞格列奈∶親水凝膠骨架材料、蠟脂類骨架材料、不
溶性骨架材料或其中任意的組合以0.1∶1-30混合后,直接壓片、或者采用干法制粒壓片、或
者采用濕法制粒壓片、或者采用固體分散法制粒壓片于鹽酸二甲雙胍緩釋層之上,制得復方
瑞格列奈-鹽酸二甲雙胍雙層緩釋片,或者先分別將瑞格列奈和鹽酸二甲雙胍與相應輔料壓成
骨架型小片,再根據其劑量比例灌裝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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